关于做好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10-20浏览:184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保证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的质量,对已经完成的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进行结题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凡是由学校正式立项并已经按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均可进行结题。

二、结题材料

1、课题立项申请书

2、《哈尔滨理工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验收书》

3、结题报告(研究报告) 

要求字数在6000字以上。 内容包括:课题提出的背景、目的和意义;②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④课题研究过程;取得的相关成果;效果及价值。

4、上报材料一式3份,其中,相关成果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验收结束,原件返还课题负责人。

三、验收程序

1、课题组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先交由课题负责人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验收,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把关,在结题验收书上详细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盖章。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验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宣传部。

3、宣传部组织学校专家评审组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4、各单位统一将材料取回。

四、结题时间

        学校组织专家对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立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本次材料上报时间为102010月31,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杨剑锐       话:0451―86390038

 址:西区新教学楼E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