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文件精神,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学校将常态化开展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填报的数据上报教育部后将面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审核评估的依据。因此,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学校应在 一、数据填报工作进度第一阶段:学习部署阶段召开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部)负责人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了解相关知识;各单位要按照《 第二阶段:数据初始化阶段1、建立二级用户。为职能部门建立用户账号,设置密码,赋予相关数据表格的权限。(此项工作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于 2、设置并录入表1-3学校相关行政单位、表 3、录入完成表 4、录入完成表 第三阶段:数据采集阶段1、责任部门根据《201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填报表格的内容及要求与协作部门沟通采集数据。(此项工作务必于 2、协作部门根据《201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按照《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填报表格的内容及要求主动向责任部门上报数据,上报的数据需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后,将相应数据打印、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指定责任部门。(此项工作务必于 3、责任部门领导审核数据。(此项工作务必于 第四阶段:数据填报阶段1、各责任部门领导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填报数据。(此项工作务必于 2、各责任部门领导对网上填报的数据进行校验。(此项工作务必于 第五阶段:数据审核、报送、总结阶段1、各责任部门向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提交数据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件,纸质文档由部门领导签字盖章。(此项工作于 2、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数据。(此项工作务必于 3、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工作领导小组对重要数据进行审核。(此项工作务必于 4、所有填报数据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提交,并上报数据填报工作总结。(此项工作务必于 二、工作要求1、数据填报工作将实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采集数据、填报数据、审核数据工作,保证数据准确、连续。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指南》,深刻领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填报表格及内涵说明,根据新的指标内涵说明填报数据。 3、各责任部门指定一名领导专门负责数据采集及填报工作。注意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点。 4、协作部门要积极协助责任部门完成数据采集工作,数据应按照责任部门的要求采集,数据内容的正确性和文档规范性由协作部门的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至责任部门。 5、本科教学状态数据与《高等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部分数据重合,务必保持一致。 6、各责任部门提交的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材料必须是电子材料的最终版。 7、本次数据库填报的工作量巨大,请各单位要稳定数据填报人员队伍,填报数据人员既要熟悉本单位业务又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8、请各单位务必注意每张表格的统计时间。 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3年1月 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3年9月 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4年 三、联系方式哈理工状态数据群:147737635 黑龙江状态数据群:194215774 联系人:张琳,电话:86390307 杨威,电话:86390308 办公地点:新主楼E2015室 附件:2014年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数据填报任务分解表 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