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动力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李芳明发布时间:2026-09-02浏览次数:10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哈尔滨理工大学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7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黑龙江省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考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小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监督小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以上小组仅负责普通推免,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组  长:岳彩旭

副组长:鲍玉冬姜金刚

成  员:万  泉李荣义 魏士亮 陈  涛 杜海艳

吴  石  刘晓刚 张艳红 姜文朔 刘  奇

(二)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贾红宇

副组长:张智洪

成  员:李云峰  赵晨希  张佳欣(机23-2

三)学院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组  长:鲍玉冬

成  员:杨  琳 解宝成 杜海艳 吴  石 刘晓刚张艳红

二、推免申请条件

申请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须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的推荐基本条件结合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资格审核基本条件如下。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学生);

  2. 思想品德优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补考与重修课程累计不超过两门;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

  5.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6. 通过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考核;

  7. 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含3.0),且累计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居专业前20%,平均学分绩点计算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不含第二条规定的加分);

  8. 生产实习、工程训练等实践教学环节考试成绩在中及以上(70分);

  9.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退役后复学且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学生。

三、加分

(一)对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中取得成果的学生,给予学分绩点加分,加分认定工作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本科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344号)《机械动力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研究性学习与学科竞赛学分绩点认定规则》执行

(二)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2分,在部队荣立三等功退役后复学的学生予以学分绩点加0.45分,本项规定的加分项目可累加。

三)联合参赛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的,学生应出具指导教师本人撰写并署名的《推免成果推荐》,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的实际贡献。

四、推荐原则及排序办法

(一)坚持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二)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在校期间有志愿服务经历、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四)学院成立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推免生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必要可组织学生进行询问或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询问、答辩要全程录像,询问、答辩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询问、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学生1-6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上限5分)和各类绩点加分;

(六)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志愿服务和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情况,对申请推免的学生按照专业分别进行排序,按照专业分配名额依次获得非专项推免生资格。如有放弃非专项推免资格的,由原专业后续名次学生依次递补。当某个专业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数不足时,可从另一个专业符合条件学生中择优推荐,额满为止。

五、名额分配

根据各专业学生总数,并适当向学科评估B级学科、博士点学科倾斜,确定各专业分配名额


序号

专业

名额

1

工业设计

4

2

车辆工程

7

3

机械电子工程

10

4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24

5

能源与动力工程

5


六、推免程序

(一)学院制定推免实施细则,经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议后,向所有学生公开。

(二)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哈尔滨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规定(修订)》(校发[2021]32号)的推荐基本条件审核申请学生推免资格。符合推免条件学生填写或提供《修读课程成绩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机械动力工程学院推免研究生报名表》、《研究性学习与科技竞赛(学分绩点加分)奖项及内容审核鉴定表》(专家个人和工作小组)、《诚信承诺书》、《无违纪处分情况说明》、《联系方式及推免意向表》电子稿和打印稿(三个表格各打印2份,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填写报名表并签字确认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并按照学院报名表中填写顺序排列的所有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论文、大创项目结题材料等成果的复印件1份,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报名。

(三)教学秘书、辅导员按照《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汇总整理申请人综合成绩、诚信承诺书、无违纪处分情况说明等基本材料,学生考试违规、学术不端等处分情况由学院教学秘书、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审核;除学生考试违规、学术不端以外的日常管理方面的处分情况由辅导员、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核。

(四)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获奖证书、授权专利证书、论文、大创项目结题材料等成果进行有效性核查。未取得证书的参赛证明、未授权的专利或软著知识产权申请、未正式出刊的录用证明或提前发表证明、未结题的立项大创申请书等均无效。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以及思想品德表现、志愿服务和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等审查情况,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

(五)获得推荐名额的学生填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或签署《自愿放弃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声明》。

(六)经党政联席会审议后,将普通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结果报教务处审核、公示。

(七)推免工作全程在学院普通推免工作监督小组监督下进行。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机械动力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机械动力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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