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0858)—硕士

发布者:陆翔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6637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电气工程及动力工程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成为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应达到以下目标: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具有科学严谨、求真务实和勇于创新的学习态度和良好职业素养。

2、系统、深入地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具有较高工程应用意义的工程技术工作,能够适应现代电气与动力装备智能制造和运行等行业的发展需求。

3、能熟练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实验方法,解决本领域涉及的技术与工程应用问题;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能力。

4、能够在电气装备制造与运行、电能传输或工业自动化、能源与动力、低温制冷及暖通等领域,从事系统设计、试验/测试分析、技术开发和管理、教育教学、工程技术应用等工作。

5、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好的国际交流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学科坚持科技创新,不断优化平台资源与配置,注重学科间的交叉,围绕国内外重大需求,充分发挥学科在基础研究、技术集成和产学研相结合方面的优势,形成了多个具有鲜明特色的研究方向。

1、大型电机设计与运行关键技术及应用

7、高电压绝缘与应用新技术

2、新能源电机系统与智能特种电机创新应用

8、新能源材料与储能器件

3、新能源发电与智能电网技术

9、机电设备中的热控制与热管理技术

4、新能源电力电子变换及驱动控制技术

11、低温制冷与暖通技术

5、工程电介质理论及应用

10、洁净燃烧领域污染控制技术、节能与环保技术

6、电气绝缘与电缆技术

三、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学制按照现行规定执行,对于提前达到培养目标、成绩优良的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学院审批后报研究生部批准,可申请提前答辩;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批,研究生部批准,可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四、课程设置:所修学分不低于32学分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考核

方式

备注


学位课

公共学位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32

2

1

 考试

01,学位



第一外国语(日语、俄语)

48

3

1

 考试

01,学位,二选一



科技英语


学科学位课


矩阵分析及其应用

48

3

1

考试

01,学位,三选二




数理统计及其工程应用

48

3

1

考试



数值分析及其应用

48

3

1

考试


SS030101

近代电磁场理论

32

2

2

考试

01,电气工程领域学位课


SS030102

现代电气测控技术与系统

32

2

1

考试


SS030103

现代网络理论

32

2

1

考试


SS010101

高等传热学

32

2

1

考试

01,动力工程领域学位课


SS010102

高等流体力学

32

2

1

考试


SS010103

高等工程热力学

32

2

1

考试


非学位课

学科选修课

学科前沿(交叉)专题

03,选修

SS030301

电机专题(双语

32

2

2

考查

SS030302

电力系统新技术

16

1

2

考查


SS030303

电力电子新技术及应用

16

1

2

考查


SS030304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专题

16

1

2

考查


SS030305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专题

16

1

2

考查


SS010301

现代热物理测试技术

16

1

2

考查


方向选修课


SS030306

电机拖动智能化控制

32

2

2

考查


SS030307

电机动态分析

32

2

2

考查


SS030308

电机现代设计方法与优化

32

2

2

考查


SS030309

电力系统数字仿真

32

2

2

考查


SS030310

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

32

2

2

考查


SS030311

电力系统故障分析

32

2

2

考查


SS030312

智能控制技术

32

2

2

考查


SS030313

先进电机驱动控制技术

32

2

2

考查


ZS030301

DSP原理及应用

32

2

2

考查


SS030314

电气绝缘测试新技术及应用

32

2

2

考查


ZS030302

工程电介质应用

32

2

2

考查


SS030315

高电压新技术及应用

32

2

2

考查


SS030316

聚合物结构表征与分析(双语)

32

2

2

考查


ZS030303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应用基础

32

2

2

考查


SS010302

数值传热学

32

2

2

考查


SS010303

高等燃烧学

32

2

2

考查


SS010304

多相流理论

32

2

2

考查


SS010306

蓄冷蓄热技术(双语)

32

2

2

考查


ZS010301

大气污染控制技术

32

2

2

考查


SS010309

热泵技术

32

2

2

考查


SS010308

流态化技术

32

2

2

考查



ZS010302

高温数值计算技术

32

2

2

考查



公共选修课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专题

16

0

1

 考查

02,必修



自然辩证法概论及其工程应用

16

1

1

 考查

02,必修



创新创业基础(慕课)

16

0.5



02,修过可免修



工程伦理(慕课)

16

1



02,必修



知识产权基础

16

0.5

2

 考查

02,必修



体育

32

2

2

 考查

03,选修


实践环节

实验设计类课程


ZS030201

电机多物理场仿真实践

32

2

2

 考查

02必修,至少修2学分


ZS030202

EDA技术与实践

32

2

2

 考查


ZS030203

实验优化设计与多物理场仿真

32

2

2

 考查


SS010201

相似与模化实验理论

32

2

2

 考查


校(内)外实践


ZS030204

电机设计制造与运行工程实践

64

4

3

 考查

02必修,至少修4学分


ZS030205

电力系统自动化装置设计与实践

64

4

3

 考查


ZS030206

电力电子装置设计与实践

64

4

3

 考查


ZS030207

高电压工程实践

64

4

3

 考查


ZS030208

电气绝缘工程实践

64

4

3

 考查


ZS030209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工程实践

64

4

3

 考查


ZS030210

电气工程校外实践

64

4

3

 考查


ZS010202

动力工程校内实践

64

4

3

 考查


ZS010203

动力工程校外实践

64

4

3

 考查


 ①电磁场、电机学、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电力工程、信号与系统、电介质物理学、电气绝缘测试及诊断技术,燃烧学、传热学、工程热力学、流体力学、锅炉原理与设计、制冷原理。

跨学科录取的需补修2门及以上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不计学分。导师确认


五、主要培养环节和相关要求

1、培养方式及要求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采用全日制研究生管理模式,实行集中在校学习方式

3专业实践可采用“集中与分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实践与论文相结合”的方式校内外实践环节要修满4学分

4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负责研究生的全面指导工作,校外导师负责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为所指导的研究生创造条件进行学位论文的实践活动,协助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

5导师要根据本学科领域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硕士生的基础和特长,认真负责地制定出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对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补修两门跨学科专业的本科生课程,不计学分

6学院统一组织开题答辩、中期检查、毕业答辩过程,对有条件的单位,鼓励采用全程导师回避制度,各成绩加权后作为评审奖学金的依据之一

7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将课程思政内容有效融入课堂教学建设的全过程。

2、学分要求

 所修学分的总和应不少于32学分,不超过34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17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学分,必修课3学分,实践环节中实验设计类课程至少修2学分、校(内)外实践至少修4学分。16学时对应1学分。

3、课程设置

 实践环节中的校(内)外实践由各专业学科自行组织,利用校内实训平台或实践基地开展模块化实践训练,也可在企业或校外实践基地实践进行工程实践。

 参加专业实践具体要求:

 (1)专业实践以培养研究生运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目标。专业实践的内容应具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包含必要的技能训练,体现所学的专业知识,达到职业性与专业性的统一。

 (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原则上应进行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

 (3)实践的场所主要为校企合作联合培养基地、工程中心、研究生工作站。也可根据需要到导师的科研协作单位或其他由研究生自已联系,导师、学院必须认可的相关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4)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进入实践单位之前应制订《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交学院审批。

 (5)在进行校外专业实践前,须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安全、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的教育。研究生需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开展专业实践中期,研究生需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中期检查表》,由实践单位进行考核,并交学院审批。通过中期检查方可继续完成后期专业实践。

 (7)专业实践结束前一周内,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填写《哈尔滨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由实践单位和培养单位进行考核。

六、科研成果和学位论文工作

1、科研成果

 所发表的学术成果,应满足哈尔滨理工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的规定》。

2、学位论文要求

 (1)在确定选题前要对选题方向作充分的调查研究。选题应理论与实践结合,对国民经济有一定实际价值;在导师指导下确定选题和开展学位论文工作,校外导师参与论文指导工作。

 (2)论文选题必须经过开题报告阶段,经过导师和本学科评审小组审核,符合《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规定》并在第三学期完成;

 (3)学位论文必须经过中期检查阶段,经过导师和本学科评审小组审核,符合校院文件要求;

 (4)学位论文应反映在设计计算、测试技术、实验装置等某一方面具有新的见解、改进和创新。

 (5)引证材料要可靠,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数据准确、论证清晰、文字简练通顺;结论应突出论文的创新点。

 (6)论文写作时间不能少于两个学期。